浙江海鹽力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于 2025 年 7 月
28 日收到實際控制人沈萬中先生送達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《刑事判決書》
(2025)滬 02 刑初 3 號。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案件基本情況
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偵查所需,上海市公安局決定對公司實際控制人
沈萬中先生取保候審,詳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指
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的《浙江海鹽力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實際控
制人、董事長取保候審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4-013)。
二、案件判決情況
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相關判決如下:被告人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,
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三十萬元。
三、本次判決對上市公司的影響
公司實際控制人沈萬中先生已辭去公司董事長、董事職務,辭職后不再擔任
公司其他職務,上述判決不影響實際控制人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層和治理
層的依法規范運作,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。
目前,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正常,各項工作有序開展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
定信息披露媒體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(www.sse.com.cn)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,
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,注意投資風險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海鹽力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5 年 7 月 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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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創文章,作者:多元宇宙觀察者,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zgsmlc.com.cn/risk-event/8150/